财道网

导航

当前位置:财道网财道新闻国内新闻

最高法司法解释保障辩护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

  最高法司法解释保障辩护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

  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(记者罗沙)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新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,其中通过具体制度设计,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,充分保障辩护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。

  辩护权是诉讼权利的核心。司法解释规定,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,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,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,推进刑事辩护、法律帮助全覆盖。针对指定辩护与委托辩护并存的情形,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应当赋予被告人选择权,尊重被告人的选择。

  司法解释明确,对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移送的讯问录音录像,准许辩护律师查阅。律师担任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,经人民法院准许,可以带一名助理参加庭审。律师助理参加庭审的,可以从事辅助工作,但不得发表辩护、代理意见。

  同时,为进一步保障质证权,司法解释重申同案同审的一般原则,要求分案审理应当以有利于保障庭审质量和效率为前提,强调分案审理不得影响当事人质证权等诉讼权利的行使。对于分案起诉的共同犯罪或者关联犯罪案件,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,合并审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、保障诉讼权利、准确定罪量刑的,可以并案审理。

  此外,司法解释强化被告单位的诉权保障,适度扩大了诉讼代表人的确定范围。其中规定,在被告单位内部没有合适人员担任诉讼代表人的情况下,可以由被告单位委托律师等单位以外的人员作为诉讼代表人。



免责声明:刊登本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,绝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。若有侵权,请联系编辑删除。
上一篇:杨树扦插生根调控机制研究取得新进展
下一篇:突破60亿元 2021年春节档票房创中国影史纪录

Copyright © 2012-2022 www.caidao.sdzfw.com 财道网. All Rights Reserved .
邮箱:1837655332@qq.com